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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取得标牌校车上路被罚2万
来源:本站 作者:匿名 发布:2017-09-20 修改:2017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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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新闻网讯:近日,交警赤坎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,全面打响“隐患歼灭战”、“路面防控战”,加强路面巡逻管控,严查违规校车保安全,查获一辆未取得标牌上路校车,依法予以扣车罚款2万元处罚。
9月14日上午11时,按照交警赤坎大队预防事故专项行动工作要求,勤务二中队陈贤松副中队长带领侦查小组在辖区加强巡逻管控,途经寸金路麻赤路口时,发现一辆车号牌为粤G5XXX0的金色中型客车正接送学生,引起高度注意,便上前示意检查。
经查,该校车未取得标牌上路,陈副队长依法暂扣该校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,并主动上门走访该校车学校,提醒该学校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教育,强化车辆安全管理等,必须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才能上路。按照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,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,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本文来源于湛江新闻网:http://news.gdzjdaily.com.cn/zjxw/content/2017-09/16/content_224337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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